📄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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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3.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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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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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830-7321126)
(二)现场报名
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新院区三楼行政办公室(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龙云路17号)。
(三)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现场报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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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通知测试时间(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具体测试方式:面试。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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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及录用
(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低于80分不予录取)。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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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待遇:见习人员待遇为生活补助不低于2200元/月,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龙马潭区金龙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