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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2026届复硕试点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2026年7月批次)

⏰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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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7/04 09:00 ~ 2026/07/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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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26/07/12 ~ 2026/07/12 21:00

📄 公告原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和“来温州·创未来”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试点”)毕业生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温州水心高级中学高中语文、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2026届浙江省复硕试点毕业生和2026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要求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生源,本科或研究生专业对口,且未被温州市域内学校聘用(含签订就业协议)。

三、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4日9:00至7月10日18: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其他材料说明)、复硕试点或公费师范毕业生证明、空白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网上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查看简历、电话、现场等方式和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具体情况,并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充分的沟通交流时间,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二维码

(二)第一轮考试

时间:2026年7月12日(周日)上午9:00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第一轮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第一轮考试为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知识,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地点详见温州教育人才网通知。对第一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于7月15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6年7月16日(周四)9:00~12:00

地点:详见温州教育人才网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确定入围对象,入围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四)第二轮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第二轮考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要求参加第二轮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公布。因故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而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第二轮考试方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和面试,满分100分,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二轮考试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不得聘用。

(五)确定拟聘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考试成绩占40%、第二轮考试成绩占60%。各轮考试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轮成绩均相同,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用对象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聘用。体检及后续环节不合格、不通过或放弃的,均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以及教育行业准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的,因触犯刑法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行为的,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规定情形的,考察不予通过。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通过公示后要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未能在2026年8月15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温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奖励等待遇。

(二)为助推优质师资锻炼成长,温州水心高级中学为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紧密型集团校,报考该校岗位即视同服从集团校人事统筹调配,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落实相应岗位和编制。

(三)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五)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六)考生对本公告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七)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投诉电话: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八)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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