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关于公开招募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社会化运营服务合作方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03 ~ 2026/07/13

📄 公告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市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越秀区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和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多样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社会化运营合作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是利用大塘街道办事处公建配套场地建设的新型阅读空间,位于越秀区中山四路317号502房,建筑面积约661.1239平方米。由大塘街道办事处委托越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单位:区图书馆)公开招募运营合作方。

越秀区智慧“越读吧”以智慧化的业务定位、高颜值的空间环境、高品质的阅读服务、多业态的办馆模式,为市民群众提供集智慧化管理、自助式服务、数字化阅读、主题式空间、沉浸式学习、多元化体验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该空间将作为越秀打造高辨识度、自带流量、有越秀特色的文化IP示范点。

二、项目位置和面积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317号502房(建筑面积:661.1239平方米)。

三、招募对象

诚邀在公共文体场馆、文体设施运营、文创开发和售卖、品牌运营、轻餐营运、文旅志愿服务、教育研学等领域经验丰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四、招募要求

申请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营的合作机构,需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可办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

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按照越秀区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场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按照要求做好图书的通借通还、图书上架、读者服务等工作,接受和配合越秀区图书馆的工作指导,参加业务培训,保证图书、设备安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条件

指合作机构具备公共文体服务提供、公共文体设施管理运营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技能和从业经验:

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文体服务及公共空间管理运营经验,对公共文体服务及公共文体设施管理运营有正确和比较深入的认知,热爱公共文体事业;

2.具备文体服务所必需的组织策划、服务提供、活动执行、创意设计、新媒体推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必要技术条件;

3.具备较强的文体场馆运营、维护和管理能力,包括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急管理能力等,具有一定数量的场馆运营管理人员,确保场馆正常运营及服务和活动正常开展;

4.能策划、组织、实施系列高品质文体活动,精心打造文体品牌并提供证明材料;

5.能开发、设计、制作、销售文创产品,具有专业设计及营销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办。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五、合作期限

(一)合作周期为五年。

(二)合作周期由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后开始计算,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筹备期、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整体运营方须在筹备期内完成水吧功能落地、临时商业用地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办理。

(三)合作分成以合作周期当月起缴纳,筹备期不需缴纳。

六、合作内容

(一)委托运营。本次委托管理运营对象为越秀区图书馆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分馆,地址位于中山四路317号502房,运营面积约661.1239平方米。合作方全权负责场馆人员配置、日常对外开放、运营管理、宣传推广、设施日常运维与养护,以及场地保洁、安保等保障工作。同时,负责图书馆免费开放,提供文献借阅、文献检索、读者咨询、公益讲座、展览、阅读推广等免费公共文化服务,并可合规开展普惠性及经营性文化服务。所有服务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区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及行业规范。场馆每周开放时长不得低于50小时,其中周六日不少于8小时,寒暑假期间需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若上级政策标准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运营经费。合作方全面承担场馆免费开放、日常运营、服务保障、宣传推广等工作的运营成本,涵盖场地改造、设备购置与维护、研发设计、人力薪酬、水电、网络、物业及其他日常运维相关费用。

(三)增值服务。合作方在严格落实公共文化免费开放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结合市民多元化、延伸性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规开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公共文化辅助服务。新增相关服务项目前,须按程序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相关批复文件报备越秀区图书馆,方可落地实施。所有收费服务的项目内容、收费标准、服务规范须全面对外公示,且严禁引入扰民、违规经营项目。

(四)资产管理。合作方须妥善保管、规范维护场馆内全部资产,严禁随意处置、丢弃或挪作他用。若出现资产损毁、丢失等情况,合作方需负责等额重置补齐,或按资产原值予以赔偿。

(五)安全管控。合作方须严格规范各类文化活动内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及文化服务工作,严禁传播低俗、暴力等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食品经营、规范用工等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筑牢场馆运营安全防线。

(六)制度建设。编制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各类制度与预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以文字、表格、图片、视频等方式做好工作台账,留存完整工作大事记。

(七)配套保障。越秀区图书馆负责统筹分馆图书文献资源的配置、编目、更新工作;制定图书馆服务规范;对分馆日常业务开展常态化指导、监督与检查,并为分馆接入市、区图书馆通借通还系统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七、报名参与项目运营需递交的材料

(一)有合作意向方需递交以下材料:

1.报名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证明文件。

3.申报机构基本信息。

4.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料

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合作运营材料:含服务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介绍、荣誉奖励、项目实施方案(含运营管理、绩效分析、风险应对运营测算报告等)、与合作内容相关的资质或许可证明、近三年组织文体活动、参与等相关项目案例等内容

7.意向合作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本次提交申报资料采取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中需要加盖公章的内容可用扫描件),申报材料密封完整。

(三)材料接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四)材料截止时间: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8号802室;

(六)组织踏勘:2026年7月13日统一现场踏勘,意向参与整体运营方可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2日联系预约;

(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1368616。

附件:1: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平面图(越秀区中山四路317号502房).docx

2: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社会化运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docx

3: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社会化运营服务需求(1).doc

4:申报材料.docx

5: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社会化运营评分标准.docx

6:智慧“越读吧”·东山印象台社会化运营服务合作合同.docx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