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改善我区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澄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澄海区作为全国著名侨乡与红头船的故乡,兼具玩具工艺、毛织服装等产业基地优势,历来崇文重教,文化积淀深厚。澄海区现共有学校、幼儿园336所,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中小学13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99所。近年来,澄海区全面实施“强学”战略,推动我区基础教育上新台阶,先后获得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广东省互联网环境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广东省第二批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等荣誉称号。目前,澄海全面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名额、岗位
2026年公开招聘新教师70名,其中中职教师1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中小学教师68名。具体岗位见《2026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类别及资格要求
1.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其他应聘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等)
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考生类别要求
应届毕业生岗位面向以下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9日(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并能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的,即为198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的。
(四)关于学历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不限”的,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3.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和约定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等环节均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ch/)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9:00至2026年7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2026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stsdhqgkzp2026),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组),报考多个岗位(组)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应聘人员本人使用。登录时注意保存账号、密码,真实、准确、全面填写信息。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线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系统。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组)报考,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均不可以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及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信息填写不全、错误,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影响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澄海区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留学回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7月19日9:00至2026年7月20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考试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视为报名不成功。请秉持诚信报考原则,已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7月2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主要内容包括:(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以及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3)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知识和应用。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6日上午。笔试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不以其它方式通知。
应聘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澄海区教育局三楼305室人事股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可申请核查1次。
分数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五)资格复审
澄海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的人员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通知。
3.入围面试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4.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澄海区教育局将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与成绩构成
体育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仅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其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最终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3.体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要求
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及专项基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该项成绩按60%折算,计入面试总成绩。测试成绩于应聘人员测试结束当场公布。
4.结构化面试要求
测评要素: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不指定教材。
时间与成绩:面试时间为12分钟。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5.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澄海区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通知。
(七)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范围内进行。如省、市另有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其他事项。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以其它方式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澄海区教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规定执行。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办理入职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澄海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754-85833127。
附件:1.2026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6年7月3日
附件:
1.附件1:2026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