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体系建设,依据《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优化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通知》等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北安市2026年乡镇卫生院补充招聘医学毕业生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安市通北镇中心卫生院、北安市赵光镇中心卫生院、北安市石泉镇中心卫生院为差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设有全科、中医内科、口腔科、康复理疗科、计划免疫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承担着北安市域内通北镇、赵光镇、石泉镇常住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工作。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共计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北安市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8(含)周岁以下,即2008年7月6日(含)至1988年7月7日(含)期间出生;
4.招聘岗位对象及所需学历、专业条件:省内外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药制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黑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ljba.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北安市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3日
工 作 日:9:00-11:00 14:3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卫生健康局 公共卫生专班报名处(北安市珠江路9号)
联系电话:0456-6698115
3.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每科45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缴费,只支持现金缴费。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共一科,为相应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相关事宜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并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因本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聘用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北安市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北安市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5.聘用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经北安市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北安市乡镇卫生院存在空缺编制的前提下,可纳入编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456-6698115
监督举报电话:0456-666446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北安市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北安市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附件1:北安市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北安市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安市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
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
附件1
北安市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机构类别 | 经费形式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岗位层级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北安市通北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差额拨款 | 中药药剂员 | 10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 1 | 本科及以上 | 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本科专业名称】中药制药、药物制剂、 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 【研究生专业类】中药学、药学、中药 | |
| 2 | 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北安市通北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差额拨款 | 医学检验技师 | 1002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 1 | 专科及以上 | 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专科专业名称】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专业名称】医学检验技术 【研究生专业类】医学技术 | |
| 3 | 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北安市赵光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差额拨款 | 外科医生 | 20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 1 | 专科及以上 | 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专科专业名称】临床医学 【本科专业名称】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类】临床医学 | |
| 4 | 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北安市石泉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差额拨款 | 影像技师 | 3001 | 专业技术岗位 | 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 1 | 专科及以上 | 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 【专科专业名称】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专业名称】医学影像技术 【研究生专业类】医学技术 |
附件2
北安市2026年度乡镇卫生院补充公开招聘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 应聘 岗位 | 黑河市 北安市 卫生院 岗位 | |||
| 姓 名 | 性 别 | 蓝底或红底 免冠电子相片 | ||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
| 身份证号 |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
| 身高(cm) | 体重(kg) | |||
| 身体状况 | 学 历 | |||
| 户籍所在地 | 档案所在地性质 | |||
|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 |||
| 手 机 | 邮 箱 | |||
| 毕业学校 | 学 位 | |||
| 毕业时间 | 专 业 | |||
| 执业资格证书 | 证书号码 | |||
| 职称证书 | 等 级 | |||
| 诚信声明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等政策文件,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求。 二、本人承诺填写的各项个人信息均准确、真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均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没有以他人身份、他人照片或其他方式进行虚假报名。 三、应聘考试时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不请人代考。 四、如本人有违背上述任何一款的情况,自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
|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招聘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