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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民族中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人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13 ~ 2026/07/15 18:00

📄 公告原文

福鼎市民族中学位于福鼎市城关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学校距动车站3公里、汽车南站1公里、高速路口100米,8路公交车直达,距沃尔玛超市、中汇购物中心约500米)。学校拥有一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功能齐全,食堂、宿舍为师生提供生活方便。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是福鼎市首批“绿色学校”、首家“智慧校园”,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研训基地”,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并连续多年被评为“福鼎市初中教学质量优质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68亩,教学班58个,学生2848人。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锐意进取、乐于奉献、和谐友爱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06人,有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学历186人,县市级骨干教师30人。

学校热忱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您加入这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

一、招聘岗位:初中数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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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等。一是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三是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线上报名人员需在面试前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1)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0593--78200277830171。

(3)材料要求:《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学历及学位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pdf版,部属公费师范生证明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3612293137@qq.com,同步发送至福鼎市民族中学邮箱fdmzdzb@163.com。

(1)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5日18:00。

(2)地点:福鼎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沙路18号)。

(3)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案(详见附件3)

根据现有省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聘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宁德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除以上待遇外,符合《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委人才〔2019〕2号)要求,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再给予生活补助3年(具有博士学位每人15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12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800元/月);工作满3年后,由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5万元)。

4.新录用人员在福鼎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除福鼎本市人才补助外其他不同类别人才补助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1.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学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并报教育局及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后放弃的,需支付违约金(见附件4)。应聘人员在证书落款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在签订《就业意向书》前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第三批).xls

附件2:2026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2026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面试工作方案.docx

附件4:就业意向书(2026版).docx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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