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安机关工作需要,经山西省公安厅同意,忻州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16名,其中:市局招聘125名,县级公安机关招聘19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忻州市公安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4.户籍要求详见《岗位表》。
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为忻州市户籍的;因高考升学迁出而未迁回忻州市户籍的;服务忻州市基层项目人员;公告发布日之前结婚登记的夫妻,配偶为忻州市户籍的,以上均视为忻州市(含忻州市各县、市、区)户籍。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岗位表》中的文化程度要求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国家承认的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及其他国民教育。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但须在招聘后的首个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6.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岗位分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我省市县公安机关聘为员额辅警的(含已经发布聘用公示的),不予聘用。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报考,需原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8:00至7月19日24: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忻州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7月16日至7月19日期间,每天9:00左右在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一次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7月20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7月20日12: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因误报、漏报信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含后期复审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忻州市公安局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持书面材料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确认手续。
现场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5.报考人数要求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倍及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整并公开发布。
面向退役士官和士兵的招聘岗位,不限定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8月5日至8月8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和公安基础知识(50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阅卷后,市公安局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和仅限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的岗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可在8月中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能测评。不达1:5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
| 项目 | 标准及要求 | |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 纵跳摸高 | ≥255厘米 | 可测三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
| 10米×4往返跑 | ≤13″4 | 可测两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
| 1000米跑 | ≤4′45″ | 单次确定成绩 |
女子组
| 项目 | 标准及要求 | |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 纵跳摸高 | ≥220厘米 | 可测三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
| 10米×4往返跑 | ≤14″4 | 可测两次,一次达标即测试合格 |
| 800米跑 | ≤4′40″ | 单次确定成绩 |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不达比例的,按实际达线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需注意以下几点:
1.资格复审须报考人员本人参加。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含本人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认证信息,其中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
2.已就业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需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本环节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不达比例的,按照实际达线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于当日张贴公布。
(六)加分和考试总成绩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等有关规定,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环节后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中加10分。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
其他情形由招聘领导小组依规商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公安机关研究择优聘用。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结束后,对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忻州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碍等情形的,不予聘用。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补充聘用
为满足工作需要,节约考试资源,市公安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适时组织补充聘用工作。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完成面试环节未被聘用的考生。因招聘辅警离职,出现同岗位空缺的,自此次招聘首次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含公示期)一年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在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三)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通畅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四)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报考人员预留的联系方式应确保畅通,如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六)咨询电话
忻州市公安局
政策咨询电话:0350-3050036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网络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350-3303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