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40名辅警,名额分配如下:
(一)市公安局机关14名;
(二)交通管理支队10名;
(三)监察留置看护管理工作支队16名。
具体职位、名额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攀枝花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市公安局协助警务后勤保障职位:如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9日至2008年7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能力。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5.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已在攀枝花市各区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7.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术人员。
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不予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3.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9日至7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现场报名,攀枝花市公安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提交填写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加分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同时,将填写好《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pzhga_jf@163.com。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周六)上午9时,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自带签字笔或钢笔。考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新源路110号)。
3.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
4.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时事政治等。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顺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面试当日告知。
2.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
3.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测评两项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评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四)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术人员以及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2.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递补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人员与攀枝花市公安局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服从岗位分配,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协助市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的职位另有任务期间工作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候补及补聘
招聘结束后,凡参加了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作为市公安局辅警聘用候补人选。当市公安局相关岗位出现缺额且未公开招聘时,可按所需岗位专业、成绩高低,依次组织体检、政审进行补聘。候补资格至市公安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或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23160
举报电话:12389
【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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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职位表1.xls
附件2: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规则.docx
附件3: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026).doc
附件4: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编辑:邢梦雪
审核:李林海
签发: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