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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知识产权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启事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09 ~ 2026/07/16

📄 公告原文

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惠安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知识产权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知识产权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

二、岗位职责

认真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自觉接受法院指导,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完成惠安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4.年龄28周岁以上,不超过65周岁;

5.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6.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7.优先录用条件: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知识产权相关从业经验;具有相关调解从业经验;具有美术、设计类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法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的;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9.配偶、父母及子女在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10.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1.线上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将《报名表》(含可编辑的Word文档和签字扫描版)及以下电子版材料:①户口本(含本人、户主页及直系亲属页);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近期免冠1寸照片;⑤个人简历;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压缩包形式并以“【知产调解员报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HAFYZZB@qq.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咨询电话:0595-27300512。

2.资格审查。由我院政治部组织进行,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如通过招聘则取消聘用资格。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联系报考人员等问题,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3.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及适岗情况,择优聘用。

4.体检及政审。根据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缺额时进行等额递补。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计生、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征信等证明。因政审不合格或政审考察对象放弃而出现缺额时进行等额递补。

五、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待遇

1.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2.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计发80%。

(二)工作地点

惠安县人民法院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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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8日

供稿:知产团队郭志伟图文编辑:陈晓娴

一审:曾芬芳二审:苏良伟三审:黄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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