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广元市中医医院系国家三甲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 | 年龄 | 资格证要求 | 备注 |
| 超声诊断医师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普通高等学校 | 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合格证 | |
| 临床护士 | 20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护理学 | 普通高等学校 | 199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或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取得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护士规培合格证或有三甲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
| 康复治疗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康复治疗学 | 普通高等学校 | 199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或2026年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有三甲医院康复治疗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考试及待遇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医医院行政楼(第三住院楼背后)5楼人力资源科。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
4.考试方式: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试岗”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
5.待遇:一经录用,享受医院同类同级人员待遇。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相应岗位资格证(或招聘相应岗位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同意书。
四、有关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失信人员在记录期内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试岗人员,试岗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纪律监督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医院纪委:0839—3226676。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839—3286029,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
八、特别说明
人力资源科负责报考资料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实施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或伪造相关资料,一经审查发现,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广元市中医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元市中医医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