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各科室用人需求,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岗位及人数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见习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学习能力;
4、熟练掌握基础办公软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未参加过同类就业见习、无正式就业参保记录,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日常管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
(二)见习待遇
1、见习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2、签订见习协议后,统一购买见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不缴纳五险一金;
3、见习期满后,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的考生请到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313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30-6608129。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纸质各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测试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测试。招录与报名人数比等于或少于1:5的岗位进行单一面试考核,面试侧重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度;招录与报名人数比等于或大于1:5的岗位进行笔面试考核。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单位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考核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与聘用
对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6608129
监督电话:0830-8958999
附件一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附件二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附件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