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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11 08:00 ~ 2026/07/25 17:30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岗位职责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辅助岗位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辅助性工作:

(一)协助医护人员进行非诊疗性患者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健康宣教、资料整理、物资清点、登记台账等辅助性工作。

(二)协助做好就诊引导、秩序维护及日常后勤辅助性工作。

(三)提供暖心及便民服务工作。

(四)协助行政后勤职能科室处理基础性事务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双江自治县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与管理。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五)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服从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

4.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5.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1日至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工资待遇

合同期内,薪资待遇具体如下:1.聘用期内的公益性岗位

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根据考勤、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后自行计发。作息时间按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二)拟聘用人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岗位空缺,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事项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员如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或工作态度不认真负责的,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淑慧

联系电话:13529605963(经本人同意公开)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编辑:李江豪

审核:鲍超

终审:纪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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