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拱墅区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大运河中医院)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7人,具体详见附件1(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要求;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注明相应岗位)、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学习、兼职等经历。
7.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能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7月15日-7月17日(8:00-11:30,13:3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址: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到拱墅区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金华路21号)2号楼4楼人事科报名。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说明不符合理由,对资料不齐全人员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
5.报名结束,对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其中“康复技师2”岗位直接进行综合面试,不组织笔试,考试综合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分为结构化问答、专业考核两项内容,综合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养与岗位履职所需专业工作能力。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3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人员入围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考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报考人员自行查看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参照我中心编外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酌情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递补人选可酌情从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工资待遇
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2、本公告由拱墅区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大运河中医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71-8706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