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宁波市江北工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系我区唯一一家国有独资人力资源企业。业务涵盖劳务派遣、档案管理、招聘代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代缴、政策咨询、职称评审辅助、再就业指导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档案整理、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人员共1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3.工作认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敢于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5.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身体、心理素质;
6.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沟通协调、逻辑思维能力;良好的项目统筹与执行力,能推进项目落地;
7.具备责任心、保密意识强;优秀的牵头、学习、执行及抗压能力;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与较强的商业谈判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岗位要求 |
| 综合部经理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2、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国有企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工作经验、1年以上部门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从业经历。 3、有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 4、有人才类项目申报工作经验优先。 |
| 人力资源服务专员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2、10年及以上人力资源岗位工作经验。 3、熟悉各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4、熟悉干部人事档案。 |
| 档案整理业务主管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熟悉各类档案业务。 3、担任过档案服务类公司业务主管及以上。 4、5年及以上档案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5、10年及以上档案工作经验且取得档案职称初级及以上,学历不受限制。 6、有保密相关培训经验者优先。 7、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优先 |
| 档案整理业务专员 | 7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年及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熟悉各类档案业务,尤其擅长文书类档案管理工作。 有保密相关培训经验者优先。 10年及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计算机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7日下午3点。
2.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
请将以上材料设定PDF格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应聘职位+姓名”,发送至邮箱3463841872@qq.com;所有报名人员均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面谈)
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每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小于招聘指标数1倍的,将酌情取消该岗位招聘。每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组织面谈。面谈采用双向交流的形式,主要通过人员的学历经历、专业知识、社会实践、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并对其打分。面谈成绩仅作为面试准入条件。根据面谈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每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在招聘指标1-3倍(含)范围内,直接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谈(面试)人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谈(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谈当天对入围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社保参保记录进行复审。若招聘岗位无需组织面谈,则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料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同上。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通过人数小于招聘指标数1倍的,将酌情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谈暂定于2026年7月下旬,面谈成绩于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予以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四)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六)其他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1)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2)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2.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特别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均须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应聘者未及时响应招聘各环节,视同放弃报考、录用资格。
5.报考咨询电话:87383282;联系人:陈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