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业务工作需要,明溪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及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胜任报考职位的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县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岗员工;
(2)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工资福利
工资+绩效+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止(工作日);
地址:明溪县总医院门诊综合楼11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598-2866738(正常上班时间);
提供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并填写《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重要提示: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及体检安排
护理岗位采用笔试+技能操作(占比50%)、面试(占比50%)形式,其它岗位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如有疑义可电话咨询。
面试:护理岗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均按照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能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录用: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备注
1、成绩半年内有效;若出现半年内有人离职的情况,总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尽事宜由明溪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明溪县总医院
2026年7月11日
编辑:林琦
初审:戴紫琪
复审:张雪英
终审:石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