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充实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科研力量,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初中化学、初中地理教研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选聘面向全市普通中学化学、地理教师,上述学科(专业)相应的县市区中学教研员也可参加。
二、报名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师德优秀,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较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研究和组织能力强。
(三)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济宁市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或教研员。
(五)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六)截至2026年7月13日,从事相应学科(专业)教育教学6年以上。
(七)具有济宁名师、市级教学能手或优质课(教学基本功)一等奖及以上教学荣誉。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2日17:00。
2.报名地点: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4号三楼3016室(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公开选聘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科教研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聘书、获奖证书、本人编制属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与报名表填写的一致)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由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1.笔试。总分100分,考查政策法规、教育理论、专业能力等,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听、评课环节:总分100分,参聘人员听课、评课,评委现场打分,分数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演讲、答辩环节:总分100分,演讲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任职优势及任职后的规划设想;答辩主要围绕教科研应具备的能力和面临的现实问题等;演讲、答辩各限时10分钟,由评委现场打分,分数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总分的80%(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察体检。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参加选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的比例不高于3:1。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公示期满,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笔试、听课评课、演讲和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2213789。
附件:公开选聘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科教研员资格审查表.doc
济宁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