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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丰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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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7/15 08:30 ~ 2026/07/16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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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26/07/21 08:30 ~ 2026/07/21 10:00

👤

面试时间

2026/07/21 12:00 ~ 2026/07/21 19:00

📄 公告原文

为持续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均衡配置教育人才资源,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满足城区学校及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共设置岗位85个,具体岗位分类如下: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47个,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10个,职业高中教师岗位6个,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1个,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21个。具体选调岗位、专业要求、名额分配详见《2026年东丰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师德失范行为。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完全胜任报考岗位工作任务。

5.个人在岗任职服务期已满,符合岗位调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

(二)年龄及教龄条件

1.幼儿园教师岗位: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以档案审核认定为准),在东丰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2021年9月前入职)。

2.高中、中小学教师岗位: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以档案审核认定为准),在东丰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2021年9月前入职)。

3.教研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以档案审核认定为准),在东丰县公办学校任教满8年以上(2018年9月前入职)。

4.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在东丰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2021年9月前入职)。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1.高中英语、历史、政治、体育、音乐教师岗位: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持有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化学教师岗位: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持有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3.初中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曾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持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4.小学语数、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心理、计算机教师岗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或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持有对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幼儿园教师岗位: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初中教研员岗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或曾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对口,持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县级及以上评优课、新秀课一等奖;获省、市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数学学科观摩课;获评县级及以上教学新秀、精英、骨干、名师称号。

7.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

(四)岗位报考范围及名额限制

1.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面向全县中小学(含县城学校)在岗教师选调;职业高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仅面向农村中小学在岗教师选调。

2.为保障基层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各校报名名额限制。其中,职业高中、中小学教师(局直事业单位)岗位:普通小学不得超过5人报名,普通中学、幼儿园不得超过2人报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不得超过5人报名,中学部不得超过2人报名;幼儿园教师岗位: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不受所在学校名额限制,其他专业每所小学可额外申报2人;教研员岗位:报考不受学校名额限制。

3.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班子集体研究择优推荐,获得省、市级教学新秀、学科骨干、名优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报名,其他人员结合教龄、年龄、工作业绩综合确定。

(五)硕博人才特殊通道

为落实高端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激励高学历人才扎根我县教育事业,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岗教师,开通专项优待政策:

1.放宽教龄限制,在岗服务期满即可报名。

2.放宽报名人数限制,不占用所在学校申报名额。

(六)不得报考情形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1.曾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党政纪处分、行政拘留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调查的;

3.2021年以来年度考核存在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4.2021年7月1日以来,事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产假除外),无法保障正常履职的;

5.未满岗位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存在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回避情形的;

7.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缴费、考试考核、确定人选、公示聘用的流程规范开展。

(一)发布公告

由东丰县教育局统一发布选调公告,通过官方渠道公示,传达至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确保政策公开、全员知晓。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6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报名处。

3.报名要求: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多岗报考。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由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资格审核:实行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两级审核制度。各学校对本校报考人员材料真实性、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东丰县选调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均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jyjrbk@163.com。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全面复审,凡弄虚作假、隐瞒信息、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进行严肃处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5.开考条件:本次选调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均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缴费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缴费,由县教育局统一收取并开具正规财政票据。其中,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在考生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人,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后现场缴纳。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1日8:30—10:00

面试时间:2026年7月21日12:00—19:00

考试地点:东丰县鹿乡学校树人楼

2.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取消面试资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岗位笔试范围:通用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试卷答题;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范围:教育行政管理及所报岗位职业能力测试相关内容,计算机上机无纸化答题。

3.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所有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考生按选调岗位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试题由该岗位首位考生现场抽取。评委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方式,备考20分钟,授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养、课堂教学、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能力;教研员岗位面试,采取视频课例评课方式,观课后备考10分钟,评课陈述时长5—8分钟,重点考察教学研判、课堂点评、专业指导能力;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答辩方式,答辩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重点考察行政管理综合能力。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总成绩,在各环节考试结束后,于考场外张榜公示。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1.根据各岗位选调名额,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并列的,组织现场加试确定人选。

2.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公示期有异议、查实存在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递补同分规则同初选规则。

(六)岗位分配聘任

1.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设有多个用人岗位的,拟选调人员依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现场自主选岗;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2.用人单位职称岗位不足的,按当前职称晋级时间长短排序,任职时间长者优先聘任;晋级时间相同的,按选调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聘任;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聘任;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排序聘任。无同级职称岗位的,降级聘任。

3.考生自愿放弃选岗、不服从岗位分配及聘任规则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追责,空缺岗位按公示递补规则补录。

四、选调人员管理

1.选调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协调办理编制、人事调动等相关手续,人员正式报到次月起,停止发放农村教师相关津贴补贴。

2.本次选调人员设置两年考察试用期。考察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出现师德失范及党政纪处分、不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管理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考察期满后视履职情况正式定岗,考察期内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选调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人员推荐、资格初审工作,不得设置门槛、阻挠符合条件教师报名,全力保障选调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组织实施,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执纪,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选调工作纪律,对考生伪造材料、隐瞒信息、考场违纪、失信弃岗、拒不服从分配等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五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各类选调交流,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追责。对学校及工作人员审核不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经办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本实施方案由东丰县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问题,由领导小组统筹研判处置。

咨询电话:0437-6319911

监督举报电话:0437-631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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