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精神,现就2026年铁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26年,我市计划招募45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6年普通高校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24年、2025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具备相应学位;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户籍的,报考者的户籍应于发布公告之日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户籍。
4.请考生于7月17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7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逾期不予以审核。注意:报名人员必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查。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人员,于2026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1:00前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5日上午9:30—11:00
2.考试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技师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募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1)复审时间:7月29日至7月30日
(2)复审地点: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科(铁岭市银州区汇工街115号2楼)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审核电话:024-76215720)。
2.复审时需携带:
(1)《2026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下载打印,需有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源地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存档机构出具,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
(6)2026年高校毕业生如没有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为毕业后一直未就过业且无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考生应填写承诺书,承诺毕业后未就业,并出具未就业证明,如有单位缴费记录,不符合报考要求,取消其招募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取消聘用。
(五)面试
面试由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招用。面试时间、地点于8月10日后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保留两位小数,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铁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体检合格后,由省人社厅统一公布拟招募人员名单。
(六)人选调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募岗位空缺时,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将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仍出现空缺从其他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五、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相关待遇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兼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团干部、河(湖)长和林(场)长助理、农业服务站(所、中心)和供销社主任助理、科技特派员等,纳入基层水利服务、农技推广服务、林草资源管理等后备人才培养。鼓励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鼓励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二)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免试入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政策。
4.有创业意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信息服务、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技术指导、项目配套、金融保险、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创办的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如需要人事代理,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8.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9.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10.“三支一扶”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六、咨询电话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24-12333-0
铁岭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74844013
铁岭县“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78833357
昌图县“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75812003
西丰县“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77814621
调兵山市“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76874667
清河区“三支一扶”计划办公室:024-7211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