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效能,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依安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委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现需要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单位及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单位为中共依安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依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人(详见附件1《中共依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能接受一定的工作强度,热爱综治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具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人事档案存疑或者尚未认定清楚的;
9.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24日(8:30-11:00,14:00-17:00)。
报名地点:县委二楼政法委209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依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函授学历报考的需提供前置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报考前要与报考单位联系,了解职称岗位设置等系列要求,再进行报考。
3.委托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
4.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5.报名人员需随时关注依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https://www.hljyian.gov.cn/yian/c101405/list.shtml),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相关内容,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对象开展考察,主要是政治审查和个人思想品质考察以及对违法违纪情况实地考察,同时对其录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成绩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选调人员结果在依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中共依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中共依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