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眉山市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14 ~ 2026/07/20

📄 公告原文

眉山市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22人(见附件1),其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4人,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18人。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2026届、2025届、2024届、2023届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符合以上专业和学历要求、考核合格且离岗未就业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

2.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无户籍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岗位职责

(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社会关爱服务,包括开展社区居民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社区关爱活动,重点服务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协助社区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档案、开展资源链接、助力风险排查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统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负责县域内重点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人群的需求摸排、个案帮扶、小组活动与社区活动策划实施;链接整合民政、卫健、教育、工会、团委、妇联、慈善、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协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邻里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民生政策落地宣传;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及督导、助力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运营与品牌化建设。承担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交办的社会治理服务相关工作。

四、工作期限

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超过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所需报名资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需提供可编辑电子文件和签字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4.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四)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招募单位对应的电子邮箱(具体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资料不按上述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信息表》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名资料以首次提交为准,不得重复提交。本次招募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印证材料不齐等,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各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考生本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由各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采取笔试或者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式以各招募单位通知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4.各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在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渠道公布考生的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1.根据招募岗位和名额,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成绩相同的,按照招募对象中明确的优先招募条件确定人选。优先原则使用后情况相同的,由招募单位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2.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县(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另行通知。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政审

由各招募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协议签订

政审结束后,由招募单位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招募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待遇

招募人员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各招募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表

2.考生报名信息表

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7月13日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