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信访局印发的《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社工发〔2026〕33号)等文件精神,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招募医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
(一)普通高校2026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2023-2025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募数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2人。
三、岗位职责
本次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负责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五、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医务社工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7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区综合楼1310(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243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2份(见附件),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正面标准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区综合楼1310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由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笔试均为客观性试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临床专业知识、三基考核等,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
2.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笔试时间定为7月24日9:00—11:00,具体地点及其它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考该岗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录取数2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为7月24日15:00—16:00,具体地点及其它事项详见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由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于7月24日中午电话通知,所有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进而错过面试通知,相关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面试方式:面试由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体检由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按照总成绩(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事项以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的体检公告为准。
九、公示及递补
根据资格审查、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在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未参加岗前培训和未按时报到,导致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环节分别进行递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招募。
十、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报考人员按要求与医院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十一、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六)招募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招募。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招募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招募资格。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招募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并根据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事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00—12:00,14:30—18:00,0825-2235057)。
遂宁市船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4日
附件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