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来源:镇雄县教育体育局发布时间:2026-07-14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26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一)计划公开考调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295人,具体岗位详见《镇雄县2026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岗位设置表》。
(二)考调岗位由设岗学校根据考调计划设置,分学科命题考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二、考调范围
镇雄县内在职在编教师(除城区学校和乌峰、南台、旧府3个街道办事处学区中心校辖区内的教师)。
(一)幼儿园岗位面向县域内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在岗幼儿园任课教师考调。
(二)小学岗位面向县域内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在岗的小学、初中任课教师考调;兼任学前教育与小学学段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仅限选择教师资格证登记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中的一科进行报考;高中专任教师,兼任初中、高中学段教师不得报考小学岗位。
(三)初中岗位面向县域内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编在岗的初中任课教师考调。兼任初中、高中学段的教师可报考初中岗位,高中专任教师不得报考初中岗位。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实绩突出、素质过硬、乐于奉献。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对应岗位任教经历,具备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4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录聘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工作满5年及以上。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8年、“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7年,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满6年,高中学科紧缺教师服务期满5年。
7.在县域内现任教学校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现任教学校工作)。
8.2026年春季学期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均不低于本单位(乡镇学区中心校、县直学校)同年级同科均分。中学任教所有学科教学成绩均高于同年级同科均分可视为教学成绩合格。同时担任同年级同科多班教学任务的,该学科教学总分和总学生数合并为一个班级一个学科计算教学成绩均分;担任同年级所有班级同科教学任务教学成绩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定是否合格。具备报考条件的县教育体育局任命的学校管理干部和非考试年级教职工,教学成绩由学校按规定和工作实际情况核定是否合格。因法定假无教学成绩的,按请假前一学期有效教学成绩核定学科均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禁止考调:
1.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处分尚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3年以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除试用期外)有不定等次,或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
4.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行为的;
5.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有旷课1节、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及以上的;
6.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学期未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产假除外)。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能委托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19日至20日08:30—12:00,14:30—18:00;地点:镇雄县民族中学。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考勤证明、一张免冠一寸半身近照、教学成绩证明。其中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其他证明收取原件。
4.每名报考对象只能选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错报的报名无效。
5.2026年7月25日08:30—12:00,14:30—18:00,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在镇雄县民族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数与报考学科岗位比例达不到1.5:1的,按比例削减考调岗位。
7.报考对象报名时需对报考相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二)笔试
1.采用分学科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组织笔试,满分100分,命题范围为对应学科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笔试实施按高考规程操作,命题、制卷、考试、阅卷及保密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纪检监察、人社、保密等部门全程监督。
3.2026年7月26日09:00—11:00在镇雄县民族中学进行笔试。
4.成绩于2026年7月27日上午按同学段同科目考号顺序在“镇雄教体”微信公众号和镇雄县民族中学进行公示。7月27日17:30前接受查分申请,查分结果按程序告知本人。
(三)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县教体局组织对初步入围人选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体检在县域内县级公立医院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因资格复审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齐空缺岗位。
(四)公开选岗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公开选岗。
2.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教龄长者、职称高者、学历高者的顺序依次选岗,以上条件均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对象。
3.公开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4.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镇雄教体”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体局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在考调单位服务期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五、工作纪律
(一)凡是符合考调范围、考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须经学校集体研究,由经办人和书记(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考调期间,有下列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1.用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考调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考调原则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无理缠访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入围选岗后放弃考调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考调。
(二)考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三)报考人员履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解释权归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4日
附件1:

附件2:镇雄县2026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报名表.xls
附件3:镇雄县2026年城区教师公开考调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