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
关于2026年度汶川县公开考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政策法规,为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全县应急综合、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及农畜水等方面行政执法效能、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扎实推进示范县创建常态化监管工作,补齐基层执法力量短板。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参公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共15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6年度汶川县公开考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在四川省内汶川县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2.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6年7月16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2019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8)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转任的。
(9)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上午9:00—7月23日上午9: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考者需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考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下载附件2《2026年度汶川县公开考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个人工作简历必须按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重新选择职位报名。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转任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00。资格初审由考调单位党组(党委)负责,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转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盖有鲜章的《报考信息表》2份(扫描件,格式不得改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扫描件各1份。
(3)最新与档案专审一致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复印扫描件(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各1份。
(4)报考者提供招录机关所在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已满本县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档案最新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扫描件(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近期免冠灰色渐变底色照片电子版。
(6)报考职位有资格、经历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证明扫描件各1份。
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报考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报考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请将扫描件打包发送,并注明“姓名+职位编码”。
邮箱:wcxwzzbgwyg@163.com,联系电话:0837-6220886。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县委大楼二楼209)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被缩减或取消计划的职位,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为8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按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违纪、缺考者不进行排名且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各考调单位通知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后进入“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及同级党委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注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时间、基层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职级〉、5年以来年度考核是否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是否已满任职试用期、是否已满录用文件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选调生还应注明是否已满2年到村任职时间),以及任职文件、录用文件复印件,报考职位有资格、经历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制发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当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等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考察工作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和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并在调出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认真审核个人档案,明确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结束后,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和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同时,需参照《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进行尿液毒品检测。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八)讨论决定
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和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考试总成绩、考察、公示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考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转任
拟公开考调人员在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622285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chuan.gov.cn)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办理手续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应急管理局和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咨询。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37-6220886
附件1:2026年度汶川县公开考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6年度汶川县公开考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报考信息表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