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2家土地评估机构开展乐东县Ln2026-4号、乐东县Ln2013-28-4号土地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乐东县Ln2026-4号,位于九所新区,面积约为65.41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乐东县Ln2013-28-4号,位于九所镇龙栖湾,面积约为44.2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报名文件的编制
(一)在工商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地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资料(省级国土资源厅或省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完成备案的函)
(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身份证明、业绩证明、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土地评估机构可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文件(PDF版本),报名文件请体现公司全称,发送至邮箱:1256669628@qq.com
(二)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等其他报名方式;谢绝联合报名。
四、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下午5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5529903
六、特别说明
土地评估费在评估机构完成地价评估工作后,按海南省物价局(琼价管字〔1995〕77号)收费标准,以宗地评估结果进行计算,当评估费超过5万元按4.9万元计算,评估费在5万元以内按实际标准执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