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锦州高新区为保障区属学校日常教学需要,拟公开遴选优秀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岗位
面向锦州市中小学(不含太和区、高新区、滨海新区)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共计4人,具体岗位见《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在一线相关教学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能胜任学科教学工作,获得过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荣誉。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一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
注:存在违反师德规范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教师,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可通过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jzssxq.gov.cn/index.htm)查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业绩证书(按类别有序整理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员要提供无违反师德规范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证明材料、5年及以上一线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盖章。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锦州市福州街29号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305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锦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区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依据上述条件逐一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遴选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锦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区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教育教学能力。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试讲内容从锦州市现行教材九年级上册中抽取。
(五)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由锦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区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锦州高新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等相关手续。岗位聘任按遴选学校现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区党群工作部0416-3880185
区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局0416-3861200
附件1:《遴选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锦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锦州高新区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