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山东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临沂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等详见《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见附件1;
(四)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心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截至报名时间未取得招录所需学历条件的;
9.在职辅警、现役军人和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1.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现场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23日,各单位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
2.需携带材料
本人填报的《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在附件2下载),除个人签名外,报名表内其他信息以电子方式填写,不得更改格式;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个人信用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3.要求
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在附件3下载)。招录简章中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均应在报名前取得。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全部参加,体能测评通知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三)专业能力测试
体能测评后,进行笔试前,报名加试专业能力职位的考生,由招录用人单位适时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考核,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发布。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招录职位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思想、岗位匹配度、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作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
(五)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各招录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笔试成绩较高、学历层次较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心理素质测评、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心理素质测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六)人员递补
因主动弃权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原则上在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职位空缺实际需求,在学历、年龄、专业等主要资格条件对等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安排跨职位调剂。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到招录单位工作。入职一个月内,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补充录用
本次招录综合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录用后三个月内因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录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必要时适量安排跨职位补录。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临沂市公安局官网公示公告栏适时公开发布。
四、待遇保障
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开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临沂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1.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临沂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临沂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