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云南省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双江自治县户籍优先),经双江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七类(须满足其中一类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操作电脑,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及沟通能力。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卫生院1号楼四楼办公室。
(四)提交材料:需提交个人简历一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筛选符合应聘条件入选。(注:申请人可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也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16号就业窗口办理,待审核通过后再报名应聘。)
(二)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补录。
(五)公示。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天。
(六)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及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七)其他。
1.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医院的岗位调配,不服从者医院有权不予聘用。
3.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录用。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双江自治县沙河卫生院签订合同,合同时间为三年,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食宿自理。
五、其他说明
1.拟聘用人选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事项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如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或工作态度不认真负责的,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卫生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未尽事宜由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卫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83-7625988
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编辑:李江豪
审核:鲍超
终审:纪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