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是福建省二级达标学校。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岗位(教师专用编制)。
1.中学数学教师4名;
2.中学物理教师1名;
3.中学化学教师1名。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及人数见本公告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注:专业设置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考生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http://gwykl.fujian.gov.cn/)查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4.招聘对象为参加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未被聘用且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
5.岗位证书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平潭综合实验区2026年新任教师拟聘用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5.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考生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政策加分)、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阶段进行,各阶段结果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中国平潭网(http://www.pingtan.gov.cn/)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港澳台胞可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7日17:00。
报名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考人数。
3.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在报名时提供的,经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5.报名要求: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相关简历信息自高中起填写至2026年7月,简历中途不得出现中断,就读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信息一致。
6.政策加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考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办理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00至7月27日17:00,加分申请和审核均通过报名平台进行,逾期不予受理。办理笔试加分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公告附件,加分有关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笔试成绩中。
7.申诉审核:申诉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2:00,报考者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8.资格审核及结果查询: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核,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按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计,根据闽教人〔2010〕7号文件精神,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面试资格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2天的16:00。
2.面试时间:8月初,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比例合成计算,即综合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1.5+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成绩合格线和综合成绩合格线的则不予聘用。
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再相同,以笔试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4.若出现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1:1的,则考生综合成绩必须在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工作另行安排。
2.参加体检人选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考生的档案是否存在涂改、不齐全、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轮。
(五)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4.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有关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及其学位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XX类”所列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XX相关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XX类”XX相关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考生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允许考生按符合条件要求的最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XX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通信畅通、随时联系,因联系不上而出现的贻误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4.本次报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6171618(上班时间)。
5.以上招聘事项如有变化,以补充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本公告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报名材料清单》
3.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加分手续办理须知
4.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招聘登记表
5.关于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