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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0 09:00 ~ 2026/08/07 18:0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琶洲管委会”)现面向区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区属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直、省直驻穗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职数

琶洲管委会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

四、选调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经济相关工作。有经济工作相关经历的,优先考虑选调。

(三)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团结同志,协作意识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形象好。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0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后出生)。

(五)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职级。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或其他不适合在琶洲管委会工作的情形;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街道公务员(含选调生)在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6年7月20日—8月7日(9:00至12:00时,14:00至18:00时),共15个工作日,琶洲管委会综合科(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宝地广场1001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9557260)

3、报名材料:

(1)《琶洲管委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琶洲管委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选调职位及人数将视实际报名情况开考,如选调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考并该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开考。

(三)知识能力测试。

知识能力测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四)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范围,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纳入考察对象。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由琶洲管委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个人人事档案需经过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项调查、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廉政审核。

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审核材料。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综合情况,琶洲管委会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转任及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要求

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处理,由琶洲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琶洲管委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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