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张组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根据各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组织实施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共有26家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3名,选调计划4名。招聘(选调)岗位、计划、报考岗位要求以及笔试内容、面试方式等详见《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2)。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四、招聘(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以及其他所需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见附件3)。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
(2)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事业单位技术工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后登记为事业编制人员。
2.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两年,新提拔(新晋升职级、职员)的在现岗位任职满一年。
(5)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6)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见附件3)。
(7)现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与现聘岗位不一致的选调岗位,需符合转岗条件;现聘岗位认定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
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选调)有关报名条件的说明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7月20日以前出生(包括7月20日);年龄在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包括7月20日),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报考人员入党时间应在2026年7月20日前(包括7月20日),报名时需提供现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证明。
4.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组织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8:30至7月28日17:00;
报名网站: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通知公告”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报名期间,每日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
2.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浏览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通知公告”栏,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及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照片→报名信息确认→打印公开招聘报名表(选调岗位不需打印,请填写附件4)→资格初审通过→报名成功。
选调岗位还需同步上传以下材料:①《张家界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②现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现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③2023年、2024年、2025年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暂未完成年度考核的,由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④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表或其他能体现当前聘用岗位的材料。⑤以上材料须上传图片格式。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必须一致。多报取消招聘(选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招聘(选调)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选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招聘(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选调)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详见《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2)。
4.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9:00—7月29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审查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选调)公告确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招聘(选调)资格。
(三)笔试参考确认
时间: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考确认。确认流程:参照网上报名流程,浏览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通知公告”栏,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阅读提示信息→笔试参考确认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考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笔试。确认参考的报考人员方可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打印准考证。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8月20日9:00至8月22日8:00
完成参考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通知公告”栏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为考试过程中的必要证明,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笔试。
(五)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与分值:
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以下简称:职测+综合应用),分值3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选调)计划,不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现场复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选调)条件的,经报本次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4.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选调)岗位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2,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5.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笔试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招聘(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岗位计划人数,即没有形成有效竞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选调)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的招聘(选调)岗位,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或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实施。由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体检范畴,毒品检测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招聘(选调)。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考察由招聘(选调)单位负责组织。招聘人员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选调人员考察,应认真审查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等情况,重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
考察工作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材料。招聘(选调)单位下发考察通知7个工作日内,因本人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无法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招聘(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调动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照程序上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招聘(选调)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选调)的,由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或流动调配手续,选调人员调动后按选调岗位办理聘用,不保留原职务职级、工资待遇。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对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岗位报考要求、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各公开招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2。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4—8228097
(三)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0744—823013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915291
(四)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4—8222465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23〕58号、湘组发〔2015〕26号和张组发〔2019〕2号执行。
十、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张家界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3.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张家界市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