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建三江农垦三场一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属地富锦管理,为确保移交后农垦社保业务正常开展,经富锦市委、市政府同意,富锦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保窗口业务受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富锦2人、建三江局直1人、大兴2人、创业2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户籍限定见附件1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
3.热爱社保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精神类、传染病及重大疾病史,持有报考岗位相应的健康证书。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1年07月20日至2008年07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能胜任社会保险窗口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3日9:00起至2026年7月29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咨询电话:0451-87105555。
(三)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计划中的岗位,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1中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后不能修改。考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附件2《报名表》签字版电子扫描件1份,需附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1份、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材料;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1份;
(4)附件:本人承诺书签字版扫描件1份(附件3)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整理为PDF格式,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huang691187@163.com。
五、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予以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六、考试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命题。
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和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各100分,总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如遇符合条件者人数无法满足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招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人数。
2.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满分100分。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考察须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岗位人员主动放弃录用岗位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录用(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面向社会公示,包括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岗位等信息。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如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十、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工资:每人每月3200元(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需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其中不含劳务派遣费和单位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其中每工作满一年工资上浮50元。
富锦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