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院)成立于1975年,驻地山东省德州市,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水工环地质调查与评价,地热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确权、规划,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处置,检验检测和地质实验测试,地质环境监测、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与大数据开发以及地学研究等工作。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土资源部“北方四省抗旱找水打井先进集体”,山东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全国“地质资料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初级岗位人员共3名,均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学位,具体岗位如下:
水文地质初级岗位2人。
水文地质中级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初级岗位和中级岗位应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7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22日11:00—7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shandong.gov.cn)首页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根据《应聘人员亲属关系有关情形》(附件2)填写相关情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从公开招聘系统中打印《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做好留存,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22日11:00—7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初级、中级、副高级岗位),应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对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5)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
(6)招聘岗位有职称等相关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1.初级岗位
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无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有关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有关通知。
(3)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中高级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岗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有关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23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