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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2 08:00 ~ 2026/07/28 17:00

📄 公告原文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集医疗、康复、治未病、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占地面积74.8亩,分为A、B两区,开放床位720张。目前医院三木院区建设项目已正式启动,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规划床位600张。现有职工897人,其中高级职称17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72人。建设有院士、国医大师工作站,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四川省名中医工作室,天府名中医工作室,天府名医工作站及重庆市名中医工作室,国家、省优专家工作站。有重点专科23个,其中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2个,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4个,四川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1个。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6名,相关信息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岗位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服从医院管理,落实医院决策。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28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17时截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香樟路120号制剂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岗位应聘表》一份(见附件2,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或者规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学位网上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⑥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及个人征信记录。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60%,面试40%,总分100分,折合后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

3.笔试内容: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内容: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报名人数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的可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若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原则上形成差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人员。

6.面试考官人数为5或7人,外派考官所占比例不低于50%。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由聘用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同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可按照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4.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过犯罪记录、是否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记录。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1.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1.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2.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报到入职时,除需提供个人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要求,针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由医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5.本次报名渠道以新都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28-83971991

监督电话:028-83971393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岗位应聘表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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