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的公告
根据江阳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以及《江阳教育系统人事调动规定》(泸江委办〔2021〕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阳区教育系统拟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9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44个,选调人数97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身份要求:江阳区以外的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4.工作经历:具有三年以上教龄,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且符合所在地调出条件的规定,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具备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学科专业(类)名称。应聘人员符合其中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应聘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符合其要求。
6.年龄:详见岗位要求表(附件1),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第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7.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8.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处于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工勤人员。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调动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8日至7月29日(9: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江阳区星光路6号)三楼区教育体育局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审原件收复印件,年龄超过35周岁的需提供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鲜章);
(4)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3);
(5)个人自荐材料1份;
(6)符合加分条件的各类获奖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岗位编码及岗位名称。
(3)若没有职称证书,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上须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文件出处单位公章)。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9:00-11:30,14:30-18:00)凭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楼305室)领取《笔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6.岗位调整
岗位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人数。将于2026年7月30日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取消或调减岗位情况。
(二)考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笔试成绩及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
(2)面试
笔试后按照岗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人数3:1比例的岗位,笔试后所有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以及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调动人员。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加分
(1)加分类别及分值
①赛课:参加国家级赛课并获得奖项的,均加5分;参加省级赛课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参加市级赛课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
②职工综合技能大赛(不包括单项比赛):参加国家级职工技能大赛并获得奖项的,均加5分;参加省级职工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参加市级职工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
③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分别加5分、4分。
④全国、省级特级教师分别加5分、4分。
⑤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加5分。
⑥政府教学成果:参加国务院教学成果并获得奖项的,均加5分;参加省政府教学成果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参加市政府教学成果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加2分、1分。
(2)同一类别的取最高奖项,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的可累计加分。
(3)所有比赛,必须是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赛事,不包括各类专业协会和民间组织(以证书公章为准)。
(4)如果赛事设置了特等奖,特等奖视为一等奖计算加分。
(5)非上述所列项目,不予加分。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综合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选调资格。
(五)递补
因不合格、拟取消调动资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出现的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与相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监委举报或申诉。
(二)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本次公开选调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593。
监督电话:0830-3123723。
拨打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30。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要求表.xlsx
2.泸州市江阳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3.同意报考意见.doc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