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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医院招聘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2 ~ 2026/07/26

📄 公告原文

因我院医疗美容科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为提前做好平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开业运营护理人员储备,保障新院顺利投用、规范运转,补齐精神心理专科护理人员缺口,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岗位说明

(一)平南县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学科带头人(1名)

主要负责医疗美容科学科建设、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团队管理、临床诊疗、科研教学及科室整体运营管理等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统筹医疗美容科医疗、教学、科研及科室运营管理工作;搭建学科人才梯队,牵头开展前沿医美诊疗技术;组织对外学术交流,严格把控医疗质量与安全,统筹协调医患沟通及院内跨科室协作工作。

(二)平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心理专科护理人员(5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精神心理科患者基础护理、病情观察、临床给药、心理疏导、康复护理及科室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医疗美容科学科带头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恪守医疗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良好,责任心强。

2.专业及学历职称: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经历:具有三级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4.能力素质:具备统筹开展本学科医疗、科研、教学及科室管理工作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凝聚力突出;专业学术水平高、行业影响力良好,临床经验丰富,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及行业发展动态。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室管理、临床诊疗、科研教学等岗位工作,可通过医院统一入职体检。

(二)精神心理专科护理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护理事业,恪守医护职业道德,工作细致耐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共情能力。

2.学历身份: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仅限202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

3.资格要求:已通过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持有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4.能力素质: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能够规范书写护理台账;具备较强的心理安抚、冲突应对及风险识别能力,服从医院统一调度、轮岗培训及岗位安排。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妨碍临床护理、精神专科陪护工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可通过医院统一入职体检。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开展,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医疗美容科学科带头人岗位:《平南县人民医院人员招聘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聘任材料、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科研学术成果及荣誉佐证材料、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精神心理专科护理岗位:《平南县人民医院人员招聘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全部报名材料整理为压缩包,按照“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gxpnyyrsk@163.com。

3.咨询方式:咨询老师:粟老师、韦老师,咨询电话:0775-782243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于2026年7月29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分岗位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材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本次招聘分岗位实行差异化考核,考核当日现场公布考核成绩。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情况。

1.医疗美容科学科带头人岗位:采取单一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学科建设规划、临床诊疗能力、科研教学统筹、团队管理水平、行业学术影响力及综合应变能力。

2.精神心理专科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护理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侧重考察护理专业基础、精神科护理相关知识;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模式,重点考察精神专科护理认知、医患沟通、突发风险应急处置、职业素养、抗压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考核时间、地点由医院人事科电话单独通知,未按时到场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按各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体检人选,由平南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逾期不参加、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按对应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平南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3楼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实名监督举报,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实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1.医疗美容科学科带头人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及我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根据我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具体待遇面议。

2.精神心理专科护理人员薪酬按照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对全部报名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交材料不予退还;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成绩、学术成果等存在造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人员予以解聘。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岗位调配、排班、外出进修、学术交流及应急支援相关安排。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南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7822436。

附件:平南县人民医院人员招聘登记表

来源|人事科

采写|韦明华

排版|梁锡雨

编辑|曾丽敏

审核|苏军汉

审批|蔡恒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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