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共计招聘编外人员16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1.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十二楼组织人事部。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9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3.报名所需资料(相关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校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1)《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
(5)执业证、资格证;
(6)相关专业规培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7)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
(8)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等。
4.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5.资格审查
(1)组织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因填写不准确或不完善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当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察环节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将以短信或公告形式通知。
6.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7.咨询电话:028-64326962(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联系人:谢老师、潘老师
应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60%,此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在回复是否进入面试环节中,考生确定放弃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都招聘网”官网及“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1.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由聘用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同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综合考察,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新都招聘网”官网、“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1.通过考察人员方可进行录用;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3.逾期未报到且未向医院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4.录用人员与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028-64326962
监督举报: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纪委办:18981980676(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一)在招聘过程中,医院将通过“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官网、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医院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要求,针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一是“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二是“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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