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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市本级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招募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2 09:00 ~ 2026/07/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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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2026/08/04

👤

面试时间

2026/08/04

📄 公告原文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中共乐山市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市社发〔2026〕26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市本级共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10个(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普通高校2026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毕业生亦可报名。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岗位职责

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一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具体岗位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五、服务期限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服务时间为1年。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材料

(1)《2026年市本级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按手印的原件扫描件,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等)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视为不属于优先招募范围;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命名为“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姓名+电话号码”,同时请尽可能将相关扫描件按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内),提交至附件1中对应岗位所列的邮箱中。

(三)报名时间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9:00-7月28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时报送邮件报名无效。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单位+电话号码。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本人持上述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岗位所在单位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30日9:0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招募单位根据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以短信等方式告知。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方式择优招募,考试时间统一确定为2026年8月4日,由各招募单位组织实施。招募单位以邮件等方式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地点、考试方式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视为考试合格,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由各招募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已公示的招募岗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十、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招募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一、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十二、服务期间待遇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5万元/人/年(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十三、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的情形。

十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服务协议。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招募单位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3-2495859。

监督电话: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833-2495761。

附件: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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