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6年黄陵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用于符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延市办字〔2020〕53号)规定条件的从黄陵县应征入伍,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17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在校期间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为2020年9月1日及以后从黄陵县范围内应征入伍,正常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业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毕业后(含毕业班)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黄陵县范围内应征入伍,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正常退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3.须具备相应单位岗位聘用条件;
4.须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对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5.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自愿放弃或通过以前年度定向招聘录取聘用的,不再列入本次定向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www.huangl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8:30-2026年7月30日18:00。
报名地点:黄陵县人社局312室。
报名所需材料:《2026年黄陵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退伍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个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6个月),所有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写作知识等。
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试和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www.huangl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印发招聘结果并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新聘用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4.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待遇
新聘人员聘期内执行事业单位国家政策性工资待遇标准。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定向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