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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4 09:30 ~ 2026/07/28 17:3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5.能接受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城市管理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护林员)

(1)高中以上学历(需在2026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报考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能坚决执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制止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3)具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熟悉中型及以上载货车辆的驾驶操作,熟悉和使用移动通信工具,自愿接受管理部门利用现代通讯工具监督工作情况;

(4)热爱林业事业,常住在管护责任区所在地,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地形、林业基本情况;

(5)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管护工作,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节假日值班值守安排和夜间应急处置工作;

(6)在同等条件下,本地居民或具有一定林业专业知识、组织能力和具有扑救森林火灾经验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工作日时间9: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科室报名。

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32639595,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摇田河大街81号四楼410室。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办事处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需在报名表粘贴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毕业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4)学信网验证报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按报考携带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二)资格复核及履历分析

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并对个人工作履历等进行全面分析,按照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评分,将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进面比例的,按实有通过资格复核人数进面试。

用人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姓名、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没有收到异议的,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间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招聘职位。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办事处政府聘员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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