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拟为县直相关单位及乡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后经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薪酬待遇
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人208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上岗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及材料
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318室现场报名。
3、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招用大龄、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综合审核,择优录取。
咨询方式:0319-7722107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