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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阳春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9 08:30 ~ 2026/07/31 17:00

📄 公告原文

为优化我市中小学校教师学科结构,促进教师岗位人岗相适,优化中小学校教师资源配置,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面向阳春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小学教师48名、初中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详见《2026年阳春市中小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选调对象

(一)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选调对象为:阳春市乡镇公办小学中教师超员的学校的在编教师。

(二)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选调对象为:阳春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二)具有在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与选调岗位(详见附件2)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现年龄距离退休年龄5年以上(不含5年,以人事档案核准的退休时间为准,所涉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属“上岗退费”,协议未满5年的(以协议时间为准,所涉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以干部介绍信时间为准,所涉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五楼508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按照公告的选调条件和要求,在接受现场审核报名时间段内,携带已填好的《2026年阳春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业绩成果(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相关教科研证明材料等)、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报名审核。

5.其他: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等情况进行审查,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考试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调岗位数量等额的考察人选。如遇总成绩同分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考察

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其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选调岗位作出评价并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考察人选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择岗

按所报考的岗位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至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调工作周期内完成。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除特别说明以外,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公告未尽事宜,由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2-7658312。

附件:

1.2026年阳春市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2.2026年阳春市中小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表.xls

3.承诺书.docx

阳春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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