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
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7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在“附件”下载并打印《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且承诺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内);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包含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③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报名材料”,统一压缩后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ngxqwsj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所有应聘者资料由招聘主管部门妥善保管,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2026年7月27日9:00前、7月31日16:00后收到的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
材料退回修改机制:对于初审不合格的报名材料,招聘主管部门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需补正的内容。考生须在收到退回通知当日的次日下午16:00前(最长不超过24小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材料,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27日11:00-8月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通过审核的对象将会收到“通过初审”的通知,未通过的不再通知。
3、此次考试免收笔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26年8月12日9:00-2026年8月15日9:30通过报名邮箱查收并打印《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6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8月15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所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分类命题。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有关事宜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统一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hn.gov.cn)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管理部门发放《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高新区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