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兵团人社局《关于印发〈兵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26〕33号)要求,为鼓励在师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留用师市、扎根师市,充分发挥“三支一扶”计划培养基层人才、补充基层力量的核心作用,同时结合师市基层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现开展2026年师市事业单位面向师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七师胡杨河市2026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年龄条件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当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18个岗位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专项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q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或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通过邮箱报名的,报名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875977610@qq.com。(压缩包命名为: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16:00至7月28日20:00。
3.报名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352办公室(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
4.报名材料:
(1)第七师胡杨河市2026年“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提交纸质版或彩色pdf格式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采取线上报名的需提交jpg格式,200KB以下,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4)毕业证书及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三)资格审查
1.2026年7月24日至7月29日,师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师市人社局7月29日20:00前通知考生,考生可以在2026年7月30日13:30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3.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公告上政策咨询电话变更本人联系电话,以免错失机会。
(四)发放面试通知单
7月30日20:00前,师市人社局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8月1日上午10:0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调剂。面试合格人员(分数高于60分),可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根据岗位空缺及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调剂。
(七)体检。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至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必须深入到服务单位,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度,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中应当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无政治、经济、治安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征求公安派出所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客观、全面、公正地对考察对象做出评价,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并拟定考察结论及聘用意见后报送师市人社局。
(九)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师市同意后报兵团人社局审核,人员到岗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用人单位在受聘人员报到后需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再约定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
五、监督、回避与违纪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需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牟利的,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政策咨询电话:0992—3902027390605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
监督电话:0992-39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