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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7 09:00 ~ 2026/07/31 12:00

💰

缴费时间

2026/07/27 09:00 ~ 2026/08/11 0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8/19 ~ 2026/08/21

✏️

笔试时间

2026/08/22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600名勤务辅警(留置看护岗位),具体职位、名额和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成都市公安局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四川省内户籍,或四川省内居住证,或四川省内高校毕业证书;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六)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7月27日9时—7月31日12时。

2.资格初审:2026年7月27日9时—7月31日17时。

3.网上缴费:2026年7月27日9时—8月1日17时。

4.准考证打印:2026年8月19日—8月21日。

5.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选择本公告考试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了解具体招聘需求,报考与自身条件相符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注册。考生须按照网络提示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考生上传照片后,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与本人不符的,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考生根据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各职位需求对考生填报的身份、学历、年龄等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通过,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除职位取消特殊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比例。各职位计划招聘数与该职位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该比例,将适当延迟报名时间或根据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相应调减招聘名额,并在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服务平台(https://jgsybw.cdrchr.cn/soe-job/portal/index)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8月19日—8月21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过期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有效证件。

四、考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试时间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和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出现职位入围人数达不到3:1,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4.笔试成绩和后续考试安排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服务平台(https://jgsybw.cdrchr.cn/soe-job/portal/index)公布。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现场公布考生面试得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同一职位只设一个面试室的,考生现场得分即为最终面试成绩;同一职位设多个面试室的,需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4.考生须在面试当天按照工作人员安排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存档复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1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认证);(4)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5)满足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提交复审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能测评

1.进入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2.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现场公布各项目测评结果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考生应确认自身无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自愿承担体能测试风险(建议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险)。

4.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未通过体能测评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名单公布

1.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排名,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各职位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

2.若总成绩相同,则遵循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原则(亦适用于后续递补工作)。

3.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结果,考试总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将于体能测评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服务平台(https://jgsybw.cdrchr.cn/soe-job/portal/index)公布。

五、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心理测评

1.入围体检、心理测评人员按照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心理测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不合格,对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心理测评不复测。

5.体检、心理测评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凡在报名或在体检、心理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并做出处理。

(二)考察

1.体检、心理测评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予以淘汰,将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和心理测评。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服务平台(https://jgsybw.cdrchr.cn/soe-job/portal/index)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须以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聘用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报到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四)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五)试用期(含岗前培训)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成都市公安局机关辅警薪酬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健康体检等。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全程接受纪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

监督电话:028-12389(成都市公安局督察审计支队)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综合服务平台(https://jgsybw.cdrchr.cn/soe-job/portal/index)信息,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二)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提交虚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考生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心理测评、考察或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考试相关问题咨询,请在工作日9:00-17:00期间拨打咨询电话:028-86405389、028-86405390。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队伍管理训练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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