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132号),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帮扶工作,结合我区公益性岗位实际情况,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罗星街道所辖社区招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2人、马尾镇所辖社区招聘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4人、亭江镇所辖社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3人、人社局招聘公共就业和劳动监察协理员2人,教育局、团区委各招聘预防青少年犯罪协理员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福州市户籍;
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根据闽人社办〔2025〕69号文件已实施三级就业帮扶,仍未被市场渠道吸纳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3.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管理
1.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应发工资中代扣。
2.公益性岗位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待遇标准相同。
3.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4.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60个月)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对期满后未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予以安置就业,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前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91-83983917。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第2、3、6、7页)、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3份。
4.资格审查: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各岗位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7.政审: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