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隆昌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对象
处于失业状态并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群团工作
(三)工作地点
隆昌政法委(隆昌市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3楼)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品德,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三)熟悉办公室行政工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四)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大龄人员、失业领金人员等重点群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二)自主创业的(包括在公司或企业内担任监事、股东等职务等情形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实行全日制用工,工资待遇不低于22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7日至31日,8:30-12:00,14:30-18:00。报名期满无人员报名或未确定招聘对象的,报名时间可延长至招聘成功。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隆昌政法委办公室(隆昌市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3楼),杨巧,0832-3924473。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各种能证明自己能力和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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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隆昌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