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护理岗)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非人员总量工作人员150名(护理岗),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为独立法人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二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为用工单位,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待遇,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是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执行总量管理试点政策。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3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进入考试报名入口—选择云南省医疗卫生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注意:本次报名无需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至8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8:00;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于8月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医院负责,采用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医院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医院确认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照片,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已通过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职业(执业)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相应职(执)业资格证。
(五)准考证打印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8:00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可于8月11日登录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网址:https://www.ynpfph.cn)、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查询招聘岗位取消或递减情况。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本次岗位为护理岗,类别为医学类岗位考试。医学类岗位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无指定教材。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分岗位进行,包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成一套试题在同一时段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免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看。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相关通知,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包含免笔试人员);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
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报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于考试结束后自行查看通知。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为护理岗位,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参考国际通行的OSCE方式,面试采用客观结构化护理临床实践技能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护理临床常用基本技术的操作能力。如:操作前准备,对环境、患者的评估,对操作流程质量标准和终末质量标准的掌握情况等内容,同时将医德医风、沟通交流、人文关怀等医学人文素养融入到考核中。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应聘人员自行查看通知。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三)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考察有关规定,医院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信函考察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医院组织到其他三甲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临时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ynpfph.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非事业编制/非人员总量管理身份进行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招聘进入医院后,在通过人员总量考核后,经主管部门审批,可择优纳入人员总量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十四、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通过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如遇电话、短信通知请注意核实工作人员身份,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谨防诈骗或信息泄露。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并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接听电话造成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机会,不予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646453、13608808583夏老师
附件:1.中日友好医院云南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护理岗)岗位

附件:2.参考专业目录

来源: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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