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办案辅助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7 13:30 ~ 2026/07/31 17:00

💰

缴费时间

2026/07/27 13:30 ~ 2026/08/04 11: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8/05 09:00 ~ 2026/08/07 17:00

✏️

笔试时间

2026/08/09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办案辅助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办案辅助人员5名,主要从事案件材料整理、文书录入、案卷归档、窗口接待、当事人及律师对外沟通等办案相关辅助工作。本次岗位为劳务派遣用工,不纳入政法专项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与道德品行;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至200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序列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掌握基础法律相关知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录入能力;

6.具备岗位履职所需业务能力;

7.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8.符合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本人父母、配偶在青岛市李沧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持续执业,从事诉讼代理、辩护及其他有偿法律服务,聘用后可能产生案件利害冲突的;

9.与本院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聘用后构成法定回避情形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办案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全程线上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查实材料造假、隐瞒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起始: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3:30

报名截止: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17:00

报名、审查缴费、笔试成绩查询网址:

http://bm.astroway.net/enroll?jd=2080492079526322178

(二)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取得学位证书的一并上传;留学学历需同步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步上传证书扫描件;

4.报名之日前3个月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线上资格初审时间

初审起始: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3:30

初审截止:2026年8月3日(星期一)17:00

(四)笔试缴费

线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缴费时间: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3:30—2026年8月4日(星期二)11:00。

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段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弃考、资格不符取消考试等个人原因不予退费。

(五)准考证及资料打印

缴费完成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必须提交纸质原件)。

打印起始:2026年8月5日(星期三)9:00

打印截止:2026年8月7日(星期五)17:00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山东千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用计算机上机考试形式,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检察辅助实务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26年8月9日(星期日)。

考生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2026年8月12日9:00起,登录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办案辅助人员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备选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作为面试备选人选。

面试前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只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复审材料清单:线上上传全部材料原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背面标注姓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纸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到场复审、材料不全无法核验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格成绩依次递补开展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处置、人际沟通、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本院联合劳务派遣公司开展全面考察工作。重点核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有无回避情形、有无违法失信记录,同步复核全部报考资格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效举报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规则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人员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完整履行体检、考察、公示流程;公示期满,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存在隐瞒亲属回避关系、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违规报考等行为的,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上岗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有关说明

1.用工形式:拟聘用人员派遣至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从事办案辅助工作;派遣制办案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待遇:每月税前应发薪酬合计约43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统一提供职工食堂就餐、办公设备,公务差旅按规定据实报销。绩效按月度工作考核结果浮动发放,扣缴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3.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全程委托山东千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院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等任何额外费用。

4.备考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前辅导培训班,凡声称内部培训、保过收费的均为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信息告知:招聘全部重要通知、公示均通过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须持续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公告、联系电话失效延误招聘各环节、错过相关安排的,全部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监督咨询电话:0532-83012120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7日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