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素社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8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8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与素社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或综合事务中心签订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2:素社街道雇员岗位表);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解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资料到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办报名(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至7月30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候。
(三)报名资料: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需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历鉴定备案表(学信网出具),非广州市户籍的,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居住地址在广州市内)。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核:考生须按指定时间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报名材料缺一不可。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如报名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通知,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和采取形式视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成绩不另行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
2.面试
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综合排名。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且需在要求时间内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否则视为不通过。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公序良俗、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素社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42025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素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素社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素社街道雇员岗位表.xlsx
附件3:专业目录表.xlsx
素社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