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按照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相关要求,为持续加强我州文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批准,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面向全州国有文艺团队的编外聘用演员招聘舞蹈演员1名、声乐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国有文艺团队的编外聘用演员,公开报名,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舞蹈表演岗位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90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之间;报考声乐表演岗位年龄在18至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5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之间;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怒江州户籍并满两周年以上(2024年7月及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6)已与怒江州的国有文艺团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满1年及以上(2025年7月及以前签订,计算到月),且在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履行劳动合同的编外聘用演员;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要求。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来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近3年被认定为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下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岗位类别 |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 性别要求 | 民族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服务年限 |
| 1 |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1 | 舞蹈演员岗位 | 从事舞蹈表演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编外聘用演员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州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 2 |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1 | 声乐演员岗位 | 从事声乐表演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怒江州国有文艺院团编外聘用演员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州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分别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nujiang.gov.cn/rsj/)、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https://www.nujiang.gov.cn/whly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
3.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百花岭傈僳音乐小镇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2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13988652236、余老师18288810095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须到报名现场提交《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026年招聘演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凭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参加报考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
地点:怒江州文化馆(泸水市六库街道江西社区怒江民族体育馆后面)
2.开考比例:各岗位现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分值:
(1)舞蹈演员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内容如下:
第一项: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
第二项:即兴表演。
第三项:自备舞蹈小品时长3分钟。
(2)声乐演员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内容如下:
第一项:视唱。
第二项:练耳。
第三项:自备伴奏演唱曲目1首,时长5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若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并取消参与后续招聘程序资格。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加试,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开展。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检人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与受检人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受检人如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要求开展,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对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
2.考生在体检、考察等任一环节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四、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监督电话:0886—3622509。
本公告由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招聘舞蹈、声乐演员报名信息登记表